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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撕毁欠条如何定性?

来源:宁瑞教育

律师分析:

故意撕毁欠条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都有保证法律文书完整的义务。如果情节恶劣,具有明显的不愿意清偿债务的主观故意,那么就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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