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员工薪酬福利
一、员工工资
1、工资的发放日期及方式
◇ 公司正式员工的工资为月薪制,工资金额为税前金额,员工个人承担相应的税费。
◇ 每月月薪于每月的10号以人民币存款形式支付(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并由公司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2、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0日(31日)。
3、薪酬结构
◇ 公司为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
◇ 工资详细制度参照《公益集团工资制度方案》执行。
◇ 福利:公司按社会劳动保障法规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二、薪酬的调整
1、年度调整:
公司每年检讨一次工薪水平,并根据下列因素的变化,在报请董事会后,决定调整与否和调整方案。
参考因素:
◇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 人力资源市场情况;
◇ 公司经营效益水平;
◇ 该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 国家公布之物价指数。
2、即时调薪:
本公司员工薪酬的即时调整将参考下列因素:
◇ 个人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
◇ 因员工转正、职位变动、违纪而进行的即时调薪。
(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它即时调薪按批复意见办理。)
三、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员工的工作状况而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外的薪酬。
1、公司一年的经营业绩是基础,决定了全公司奖金的有无和总额。
2、年终奖金根据员工全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年终奖金按国家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年终奖金发放的基本原则为: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考核发放。
以下情况,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 当年内病事假累计20日及以上者;
◇ 当年请假累计达10次及以上者;
◇ 当年累计迟到10次或旷工3天及以上者;
◇ 当年考核不合格者。
注: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四、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内容
1、公司按规定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法按照当地具体执行。
2、员工因工伤亡,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假期
1、国家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
清明节(1天)
春节(1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
中秋节(1天)
“十一”国庆节(3天)
2、婚假
◇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属于晚婚范畴(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另外奖励婚假7天,共计10天。
3、丧假
◇ 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给予3天带薪丧假,(不含往返路途时间)。
◇ 员工应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出示亲属“死亡证明”取假。
4、产假
◇ 女员工产假为90天;
◇ 晚育的女员工(24周岁以上)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还可享受20天的晚育奖励假,合计110。难产、双生增加15天。
◇ 休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工资。
5、公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后,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应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核定。因工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按《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执行。工伤假期间薪金全额发放。其他有关内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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