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四年不可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而判刑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只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的人,才可以被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判刑四年不可以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这是判刑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以后采用的。判刑以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保释期限超过4年是否会影响刑罚裁量权?
保释期限超过4年可能会对刑罚裁量权产生影响。刑罚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判决犯罪案件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个人情况等因素,自由决定刑罚的权力。保释期限的长短可能会被法官视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如果保释期限超过4年,法官可能会认为被告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表现出良好的行为表现或对社会没有贡献,这可能会导致法官对其刑罚裁量权的行使更为严格。然而,刑罚裁量权的行使仍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前科记录和个人情况等。因此,保释期限超过4年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影响刑罚裁量权的行使结果,具体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评估。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刑四年的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拘留或逮捕后的情况。判刑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保释期限超过4年可能会对刑罚裁量权产生影响,但具体结果仍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刑罚裁量权是法官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个人情况等自由决定刑罚的权力。具体案件需根据综合评估来确定刑罚裁量结果。
法律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九条
人民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
(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五)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六)羁押期限届满的;
(七)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更为适宜的;
(八)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