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宁瑞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章程与公司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哪一个为准,谁会变更?

公司章程与公司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哪一个为准,谁会变更?

来源:宁瑞教育

法律分析:一、公司章程与公司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哪一个为准,谁会变更?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如果公司章程的约定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以公司法为准;如果公司章程仅是改变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的,一般以公司章程中的约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经营范围执照和章程不一样以哪个为准

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一致,首先看实际经营范围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范围是否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经营事项,或者需要取得特许从业资格方可从业的行业,如果不属于,以实际经营范围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范围为准。但是应当尽快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内容。因为可能涉及税务监管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gb.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