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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律师援助

来源:宁瑞教育

申请法律援助具体流程:

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劳动者经济是否困难的标准,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劳动者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3、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5、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申请法律援助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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