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宁瑞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习单位接收函的有关 篇3

实习单位接收函的有关 篇3

来源:宁瑞教育


  兹证明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09级6班,车玥同学,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公章):

  20xx年9月1日

Copyright © 2019- nrgb.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