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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员工可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宁瑞教育


员工上下班途中顺路接送孩子受伤,可认定为工伤。支持社保部门认定的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之间,往返于工作地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之间,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并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也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拓展延伸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这包括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否在规定的路线上、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等。其次,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经过等,以及医疗证明、目击证人证言等。还需分析事故的原因,是否与工作相关,是否存在雇主过失等。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劳动保险部门或最终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因此,对于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事故,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

结语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对于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事故,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需满足时间、路线和与工作的直接关联等条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经过、医疗证明和目击证人证言,分析事故原因和雇主过失等,最终由劳动保险部门或作出判断。因此,对于员工受伤的情况,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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