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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属于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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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违法的。根据《关于办理网络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

(3)代理网站并接受投注;

(4)参与网站利润分享。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总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赌人数累计超过120人的;

(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下级代理接受投注。

(七)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网络。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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