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形有:
1、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年检驾驶证的不赔偿;
2、故意放走全责肇事者的不赔偿;
3、拖着没有保险的车撞车的不赔偿;
4、机动车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予赔偿;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予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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